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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学生在课间活动玩耍无意与同学发生碰撞,对方脚骨折。请问双方家长怎样分责任
我校学生在课间活动玩耍无意与同学发生碰撞,对方脚骨折。请问双方家长怎样分责任 我校学生在课间活动玩耍无意与同学发生碰撞,对方脚骨折。请问双方家长怎样分责任,学校有责任吗?
2015-10-12 12:49 ask201……(广东-汕尾)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10-12 12:58
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收到人身损害分两种情况,十岁以下和十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校方负全责;十岁以上的校方负部分责任(根据过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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