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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高利贷)
民间借贷(高利贷) 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父母好几年前借了别人一万七千块钱,当时口头协议有利息的,也没立什么字据给他,因为关系也比较好,中间不断的五百一千,也还了三千块钱左右。因为父母没有跟要打收条,关系也比较好,可是父母一直没有偿还能力,再加上我念书,家里开销什么的。就一直没还得上,承蒙借款方的带量,拖到09年5月,是我跟我的母亲去还的四千块钱,也怪他们大意,当时打了收条,现在竟然找不到了。现在借款方把我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连本带利偿还5万多元。我听到这事情在学校坐立不安的为这事担心。我知道不管是法律的问题,还是道德的问题,还了7000块钱,不承认,真是缺德。我想律师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法院的发的通知是6月26号开庭,我父母现在都在外地打工,是家里的爷爷奶奶说的。
2011-06-14 23:46 蔚蓝海爱情(江苏-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14 23:53
很同情你的遭遇,我母亲也是被人骗了1万多,也没拿回来,希望好心的律师帮帮这个困难的家庭吧!
2 110网律师  2011-06-15 08:17
建议立即来电咨询,对方主张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这样,你们不需要再偿还欠款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6-15 13:40
首先需要看借款是否经过诉讼时效。其次,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话,视为借期内无利息,但是,对方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如果你没证据证明已还7000,那很麻烦。
4   2011-06-16 11:17
即使这样没约定利息不应该计算。已经还的本金要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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