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您好,我有一个交往了一个不到五个月的男朋友,因交往不合适 陈律师您好,我有一个交往了一个不到五个月的男朋友,因交往不合适,我提出分手,男方表示让我赔偿除吃饭以外的电话费,水果,超市购物费用,并表示费用将近万元,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5-10-12 07:28 ask201……(河北-石家庄)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10-12 17:31
你有权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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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男朋友是在信用社上班,有一个贷户欠款人找不到了,所以男朋友自己还了14万元贷款
1个回复律师您好,我之前交往过一个男朋友,他给我买一个手机,分手后他把手机要走
7个回复律师您好,我和他去年年底相识于网络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男方结婚时的家庭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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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律师你好,我和男朋友是背地里交往,我家人不同意也不知道我跟他在交往,期间我去他家住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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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回复您好,罗律师,咨询您一个问题,一个古稀老人有五个孩子,二儿三女
0个回复你好肖律师,我们家是五坐的小车,如果我们坐五个大人带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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