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斑玛线被摩托车撞后的赔偿标准 我姐姐在过马路斑马线被摩托车撞断了大腿骨,现在还住院,她是在厦门打工的,一个月的工资2400左右,我想请问一下应该赔偿多少.
2011-06-14 14:18 邓俊(福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14 16:35
因为是骨折,可以复原,不属于残疾,则您可以要求赔偿责任人赔偿误工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