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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婚姻纠纷 我姐于2010/12月结婚,在结婚以前两人感情很好,在结婚后感情就慢慢开始淡啦!
现在面临分开(因为没有办结婚证,只是在亲友面前证明啦他们的婚姻。),但是男方要求女方交还在订婚当日男方给女方的礼钱38800元,让女方把用礼钱买的家具拿走,请问这应该吗?
2011-06-14 14:07 徐畅游(贵州-黔西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6-14 14:41
不符合彩礼返还情节,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均分。
2 110网律师  2011-06-14 15:24
未办理结婚登记表,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 唐羽生律师  2011-06-14 22:24
对方可请求彩礼返还,但是你姐可以主张彩礼的用处,抵消对方的请求,具体事宜可致电本律师或者与律师面谈,找到解决的方案。
4 吴正成律师  2011-06-16 18:25
你好,不应该。你最好把整个案件详细叙述清楚,还要结合你手上的证据才能给你详细的进行解答,建议当面或者电话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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