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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的法律效力 你好,我是08届武汉一所学校的本科毕业生,于08年4月底与河北一家公司签订了学校就业协议,协议中说明如果违约则要支付2000元违约金,08年7月5日我去公司报到,户口档案都转到公司了,培训一个星期后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中很明确的说明,如果不做满5年,则需支付公司50000违约金,我没想过要做那么久,加上一个星期的培训发现我也不适应北方,所以就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说等我交2000元时就把户口档案寄给我,我们同学同时去的有18人,和我同时回来的就有8人,现在已经有些人交了钱,户口档案也转回了。请问这合法吗,这个钱我该出吗,就业协议离开学校还有约束力吗
2009-08-05 09:04 yezi19……(河北-石家庄)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8月05日 09时16分
如果你已经到单位参加了 工作 然后辞职的话 那么是不需要支付原来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交付给你户口和档案的。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2 孙新律师  2009-07-30 16:39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你的户口档案转到该公司所在地,并且该公司正式接收你之后,就业协议自行终止。新劳动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一种是为你专业培训提供费用的,并且这种违约金不得超过未履行年限所分担的培训费用;第二种是关于商业秘密的,合同上这一条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本身就是违法的,你可以先干着,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公司你要解除合同,你就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解除违约金 但是估计你的档案户口什么的也不好拿出来 到时候也得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之类的 如果有其他疑问,请咨询03162185589(河北李景玉律师事务所)
3 110网律师  2009-08-05 09:12
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个人认为是无效的。
4 孙新律师  2009-08-05 10:05
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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