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电动车相撞。对方违反交通规则确受伤。责任怎么划分。我需要赔偿吗? 我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对方在我又前方同向直行。对方车上两人。在没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左转。将我车撞倒。对方骑车者脚骨折。我没事。请问这次责任该怎么划分?我需要赔偿她的医药费吗?
2015-10-11 10:23 lc1993……(湖南-衡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10月11日 10时34分
您好,建议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5-10-11 10:36
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