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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刑事案件说是到法院了,还要多久能开庭
简单的刑事案件说是到法院了,还要多久能开庭 开庭后多久能知道判多久呢,是开庭就知道结果了吗?能具体点吗?谢谢了
2009-07-29 15:02 zhouho……(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7-29 15:09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期满七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2 110网律师  2009-07-29 15:10
一审案件,从案件受理开始算,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限是20天,普通程序最多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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