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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下,案发前,我一直把钱存在银行内,有一天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说是有人要来借半年高利贷,说是2分利息,当时我很犹豫,不做,但银行工作人员一直都在说服我,说是借钱的人向银行工作人员压保一辆保宝车,估价格在80万元左右,停留在银行的地下室内,并把借款人的车,所有证件和车钥匙交给我,银行工作人员作担保,车必需留在银行内,而自已在银行内只也存着40多万元,我心里的贪念,就达成了协议借给他,他也按月的付了多次利息,可半年过后,他没有任何消息,听银行的人说借高利贷的人被拘留了,停留在银行地下室压保的这一辆保宝车又说是被银行拍卖。我确得不偿失,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报案有用嘛?可以立案嘛?银行工作人员与借高利贷是不是对我有诈骗行为呢?
2015-10-10 18:05 难眠1234……(浙江-金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10-10 18:57
尽快起诉对方解决。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5-10-10 20:09
你也及时去起诉。
3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5-10-11 10:50
可以提起诉讼
4 倪振杨律师  2015-10-10 21:00
不是有银行工作人员担保吗?
建议。。。
5 汪志国律师  2015-10-10 23:18
您好!报案被受理的可能性较小,建议立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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