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向女方索要彩礼 两人经人介绍后结婚后不久因为感情破裂办理了离婚手续。四十天后男方向女方索要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电器也折价要女方负责,女方应该受法律保护吗,男方是否有权要回?
2011-06-13 15:44 李文艳(山西-阳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6月13日 15时45分
已经办理结婚手续,就无权索要彩礼。
2 胡爱军律师 2011-06-13 15:45
无权要回
3 110网律师 2011-06-13 15:46
男方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4 张 静律师 2011-06-13 15:47
彩礼钱可以酌量返还,协商不成起诉法院索要
5 110网律师 2011-06-13 15:49
不具备法定索回彩礼的条件,无权索要。
6 110网律师 2011-06-13 15:50
你好,只要登记结婚了,彩礼就可以不退的。可以来电咨询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