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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被警察盘问后交待了犯罪事实的属不属于自首
在外地被警察盘问后交待了犯罪事实的属不属于自首 犯罪以后逃到外地,外地的公安局因为行迹可疑带回去盘问,经过公安局民警的教育,交待了犯罪的事实,但是公安局没有认定为自首说不是自动投案,想问下到底是不是自首?
2015-10-10 09:51 网友(云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10月10日 09时54分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他的行为很可能会被认为属于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愿而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置于司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接受进一步交待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

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后潜逃至异地,其罪行尚未被异地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异地司法机关留置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他在公安机关盘问后、教育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动投案,应当认定为自首,因此,鉴于目前的案件情况,建议向有关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会见行为人,了解案件经过以及适用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如取保候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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