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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公司是经营内衣的在商场开的店我担任店长,2008年6/1日入职公司到现在
您好,我们公司是经营内衣的在商场开的店我担任店长,2008年6/1日入职公司到现在 您好,我们公司是经营内衣的在商场开的店我担任店长,2008年6/1日入职公司到现在,公司于2015/10/7日撤柜,但是我现在怀孕有2个多月有先照流产现象医生说需要休息,现在休病假,公司今天通知让10/12号上班给安排的店铺比之前的店远,相当于我之前上班那的时间从家到是2小时左右现在安排的店还要在远2小时左右,现在公司没有什么店那个都比之前远,现在我有些进退两难,前提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撤前才说的,我想问您如果我觉得实在上不了我提出来公司会有赔偿吗?还有什么办法能对我合适些,谢谢。
2015-10-09 20:56 ask20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10-09 20:57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宋超律师  2015-10-09 21:21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3 孙新律师  2015-10-09 21:45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4 怀向阳律师  2015-10-09 22:23
你好,怀孕期间公司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主动离职要求赔偿要看公司是否有过错
5 张仁藏律师  2015-10-11 18:28
您好,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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