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二次车祸责任问题 在6月21日凌晨在眉山通往成都的成乐高速路上,我的车先后被两个车在第二车道被两个车追尾,撞至第一车道侧翻,车上人无损伤。在报警期间,因为没找到警示盘,就地及时用撞掉的后备轮胎作了临时的警示措施,事隔十来分钟被第三辆车撞,他的左前方撞到我的后右方,他的驾驶无损伤,副驾驶的脚受伤。
我的问题:
1、事隔十来分钟,第三辆车的车祸属于连环,还是属于的二次车祸?
2、轮胎在当时情况属于警示标志吗?
3、由于他的车的副驾驶未被撞,由当时图片可以得知当时此人脚搁在挡风玻璃处休息睡觉,造成安全气囊击伤他的脚。他的医疗等费用谁负责吗?
我的问题:
1、事隔十来分钟,第三辆车的车祸属于连环,还是属于的二次车祸?
2、轮胎在当时情况属于警示标志吗?
3、由于他的车的副驾驶未被撞,由当时图片可以得知当时此人脚搁在挡风玻璃处休息睡觉,造成安全气囊击伤他的脚。他的医疗等费用谁负责吗?
2009-07-28 21:57 宋小强(四川-眉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28 23:09
1、二次车祸。
2、不属于。
3、应当由肇事司机赔偿。
2、不属于。
3、应当由肇事司机赔偿。
2 滕月辉律师 2009-07-28 22:03
建议先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09-07-29 22:26
你好,事故责任由警察认定,你可以提供有关证据。
4 杨一林律师 2009-07-30 20:19
应当是二次车祸;轮胎不属于警示标志;赔偿问题先要看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