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合作开厂,中途一人退出,要求返还所有投资资金,没有书面合同 两家合作开厂,中途一人退出,要求返还所有投资资金,没有书面合同,请问这样做有法律根据吗?如果另一方给退出方写了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否作废
2015-10-09 12:08 ask201……(浙江-绍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5-10-09 12:11
证据有哪些呢?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10-09 14:14
打官司的结果,是看证据的。写了欠条??那很不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