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外伤害 2010年12月份学校组织学生大型劳动,之前班主任进行了安全教育,甲生在擦玻璃时不小心把玻璃擦滥,玻璃掉在窗台上,玻璃飞渣正好溅到乙生左眼里,事发后学校积极配合家长对学生进行治疗,学校先后垫付医疗费11000元目前乙生已经上学,家长到学校索赔。学校应如何做?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1-06-12 12:10 phz7827(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郭建立律师 2011-06-12 12:50
学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06-12 13:12
学校需要承担安全管理防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