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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的赔偿
故意伤人的赔偿 本人在2008年底发生的事,故意伤人者被判刑一年多现已出来,由于其刚出来没钱我一直没去找他要过,现在由于腿伤行走不便日益明显待查,伤人者应还在深圳,赔偿14000余元时隔这么久我能否有权追讨?该如何办理?
2011-06-12 08:12 LDQ8504(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1-06-12 08:18
1,你应及时起诉对方要他赔偿。
2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1-06-12 10:11
有权追讨
3 张  静律师  2011-06-12 08:19
可以追讨
4 110网律师  2011-06-12 08:25
可以申请鉴定是否构成伤残后起诉到法院,如果当时达成赔偿协议就不能在要求赔偿了。
5 贾金勇律师  2011-06-12 09:34
可以要求支付。
6 王金龙律师  2011-06-12 17:25
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带齐资料,来所详细咨询。来所最好先预约。(龙岗:吕助理解答)
7 张耀和律师  2011-06-13 08:13
无论对方是否有钱,你都应当及时主张权利,可以等到有钱时再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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