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公证书上信息有误,此公证书是否有效? 刘老太太有两儿两女,丈夫去世后,刘老太太和四个子女曾经定下书面协议,写明刘老太太死后房产由四个儿女平分。此后又去公证处做了一份遗产赠与公证,将自己所有遗产份额赠与自己的孙子(次子之子),但公证书上将刘老太太的丈夫死亡日期写错,而且写明未析产(之前定的协议是否可以理解为已析产),请问这份公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15-10-08 15:31 caojiy……(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5-10-08 15:33
您好,可以主张无效的!
2 韩士队律师 2015-10-08 15:36
你好:之前的协议不属于析产;公正遗赠中处分刘老太太所有的部分有效;但是处分属于丈夫的遗产部分无效。
3 李庆标律师 2015-10-08 15:49
可以要求公证处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