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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自建房和公共区域使用问题
关于老自建房和公共区域使用问题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家院门口的土地长期由我家使用,门口的区域自家经营卖菜,还有个小屋放杂物。到现在已经有快20年了。门口贩卖的地方也是从他人那里盘下来的。但是邻居这几天把我家告上法院了(非法占地)。老北京的胡同本就是充斥着各种自建房,之前因为我家把摊位租给别人摊位费和院里人分的时候没有问题。现在自己经营后,院里人拿不到钱了就把我们告了。请问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没有有利的说法或者法律条款。虽然我家肯定有错,但近些年的矛盾中邻居经常欺负老人,乱扔我家的东西。还把我们晒在外边的衣服扔了。像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说明更加有利于最后的审判。麻烦各位律师了,谢谢!!!
2015-10-08 14:10 demon4……(北京-东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10-08 14:12
您好!需要结合原告的诉状分析?
2 宋超律师  2015-10-08 14:13
需要结合原告的诉状分析?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10-08 14:33
你好,详细情况可来电说明。
4 徐卫东律师  2015-10-08 14:44
你好,要看案情分析
5 怀向阳律师  2015-10-08 15:53
你好,需要结合对方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情况分析
6 赵江涛律师  2015-10-08 16:12
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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