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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提前装修,合同期内被迫拆除个人设施
超市提前装修,合同期内被迫拆除个人设施 本人在超市内做儿童乐园(蹦蹦床,滑梯,沙池等游乐设施)。签合同前超市方口头说2年之后装修(合同没有说明这一点),现在刚满1年就装修(听说还有7天就装修),我不得不拆除我的所有设施,损失约4万左右。目前超市方还没有明确通知我,只是其他商户有问超市,他们才说。请问我该提前做什么谈判预案?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胜算多大,能挽回多大损失呢?谢谢!

以下是合同中部分我认为比较重要的内容:合同中甲方为超市 乙方为我方。
1-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内合法使用不受任何其他影响。
6-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下一年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7-1:超市重新装修如租赁场地变动,需服从甲方安排,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给予补偿(原装修费不给予赔偿补助,新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015-10-08 11:48 tclcec……(江苏-常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5-10-08 17:13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可起诉要求赔偿。
2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5-10-11 21:28
可以要求赔偿。
3 颜培卿律师  2015-10-08 12:14
首先谈判时建议做好录音,可以在谈判时提及当时签合同时承诺的2年后才装修(因为这些你现在没有证据),最好能得到对方承认,另外就是协商赔偿费用。
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7-1条明显免除了甲方自己的责任,加重了乙方的义务,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可以按1-2和6-3条主张违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5-10-08 12:27
你好
    1、你们之间属于租赁合同关系,适用租赁合同有关法律规定调整。
    2、根据《最高院审理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本案中,你们口头约定租期两年,现在租期未满,甲方提前解约,属于违约行为,出租人应当赔偿剩余租期内的你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具体数额,一般要进行司法鉴定的。
    4、建议你现在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与超市负责人进行沟通,取得超市负责人确认有口头约定2年租期的证据,否则,如果对方否认有过2年租期的约定,那么超市收回房屋就没有违约,你的损失就很难向对方主张了。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5 凌爱军律师  2015-10-08 12:3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与超市签订的合同明显显失公平,您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该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其次,1-2条款对您有利,即对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内合法使用不受任何其他影响,现在甲方要装修已经影响您继续经营且给您造成一定损失,您都可以主张对方违约,再者,7-1条款明显是显失公平的,这种约定明显对您不利的,所以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合同;
    再次,建议您先跟对方协商,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进行录音或者签订相关协议作为证据,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撤销合同,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可以主张要求赔偿,如果有违约金的话,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我的补充: 2015-10-08 12:37

根据《最高院审理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 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因此,如果对于装饰物约定不明确或者显失公平,您可以跟对方协商,要求补偿您装修物的剩余价值。
除此之外,对方的行为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所以,对于屋内装饰物,是否有相关的发票,这样,双方先协商确定装饰物价值,协商不成的,可以找第三方就目前的装饰物现存价值进行评估。

6 雷衍祥律师  2015-10-08 13:41
合同内容本身对你不利。
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官会根据公平原则判决,你的损失应该会得到部分补偿。
7 李庆标律师  2015-10-08 17:07
是合同为准,最好能与超市沟通会好点,毕竟超市装修要提前通知相关商户的。
8 汪志国律师  2015-10-08 19:41
您好!可向法院起诉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7-1条,然后可要求对方赔偿装修损失。
9 徐志远律师  2015-10-10 14:52
1、收集超市方口头说2年之后装修的证据;2、 没有证据应该按照租赁合同7-1条的规定办理;3、如果租赁合同是超市方单方提供的同一印制打印的合同,而且没有对“排除甲方自己的责任,加重了乙方的义务的7-1条款”进行明确的说明和提示,乙方可以依法要求无效,同时要求超市对于不到2年就装修的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4、打官司的时间不好确定,但是一般最长不会超过一年。
10 110网律师  2015-10-10 23:11
建议委托当地专业律师全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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