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更名有两种待遇,为何我要缴费? 6年前,父亲房屋因城市公路扩建被拆迁,正好此时父亲患重病(补偿款全部花在看病上)没有钱盖,去年借钱盖好后去国土局办理土地证,国土局告诉我们先办理父亲名字土地证,然后在更名为我们兄弟两人名字,(同村其他人也是这样办理的,中间没有收取除工本费其他费用)今年我们去办理被告知要收取契税,而国地局是按今年评估地价的,这是否合理?我们是不是该缴这笔费用?补充:土地性质是划拨。
2011-06-11 17:08 愤愤而发(江西-上饶)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13 11:06
这是正常办理程序,请你按照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