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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民事赔偿 我表妹和朋友(同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上班途中,城区的一十字路口与一辆搅拌车相撞,表妹当场死亡,朋友也伤势太重死亡,事故认定:车主没有牌照,但是保险齐全,表妹方没有闯红灯,目前对方毫发无损,对方应承担什么责任,民事赔偿方面有9什么规定,应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我们应该有哪些行动
2011-06-11 12:04 TFF3074(山西-临汾)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11 12:08
肇事方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委托律师咨询处理
2 胡爱军律师  2011-06-11 12:13
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你们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3 谷友军律师  2011-06-11 12:14
按事故责任大小索赔,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 孙新律师  2011-06-11 17:28
涉嫌交通肇事罪
5 曹俊林律师  2011-06-13 06:58
你好,应当先经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之后协商或起诉解决
建议来电咨询我13633413104
                                        山西交通事故专家律师曹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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