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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俩夫妻在一个厂工作,住是住在老板家里,我岁女儿3周岁,平时都是在家门口玩耍,就在4月23号6点左右,老板家买来了带玻璃窗户到家了,老板就和他爸爸把窗户般放在门口,没有放好就走了,我女儿就碰了一下,当时我看见她就叫了她,结果玻璃还是砸在了她的头上。玻璃是易碎物品也是危险的东西,老板是不是不应该把它放在家门口,既然放了是不是应该把它放好呢/我想请问一下这是谁的责任啊。谢谢/
2011-06-10 16:43 LONGYI……(浙江-绍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10 16:49
老板和家长都有责任。根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6-10 17:06
你们都有过错。
3 110网律师  2011-06-11 14:42
你们都有责任,根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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