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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朋友以前谈一个男朋友,当时两人恋爱的时候,男方给女方买的东西
你好,我一个朋友以前谈一个男朋友,当时两人恋爱的时候,男方给女方买的东西 你好,我一个朋友以前谈一个男朋友,当时两人恋爱的时候,男方给女方买的东西,第一次买了挂手表大概一千多,第二次男方给女方打了5000块钱买手机,后来两个人分手了,男方现在要通过法律途径要女方还钱,请问男方会胜诉吗?结果是怎样的?
2015-10-07 16:14 ask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5-10-07 16:53
一般赠与的东西,既然已经交付了,也就生效了。
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2 张鹤生律师  2015-10-07 19:39
照您所述一般是可以要回的
3 110网律师  2015-10-07 20:00
你好!
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认真分析后认为:
1、属于赠与行为,不应当返还的。
2、如有其他问题,建议来电咨询。需帮助请委托律师。如对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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