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为买房老婆婚前给她父母写了字据,如果离婚了,这部分钱我要还吗?
为买房老婆婚前给她父母写了字据,如果离婚了,这部分钱我要还吗? 准备结婚买房,老婆父母给她钱,她打了条,这对我们今后的婚姻带来什么利和弊吗,另外,婚后她父母可以随时收回这部分钱吗,我也要参与归还还是只是她一个人的义务,求助
2011-06-10 11:40 JIMMY0……(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10 11:44
如果房子登记在你们两人的名下,那么该债务属于你们共同的债务。
2 110网律师  2011-06-10 11:48
你好!

你们购买的房子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3 张峥嵘律师  2011-06-10 12:27
如果你老婆打的是借条,且为婚前所借,则为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你归还,如未约定还款期限,她父母可以随时要求她归还。
但这笔借款的出资,将视为你老婆的婚前个人财产,将来万一婚变进行房产分割时,这笔钱应先扣除归她个人所有,余下房产价值才是夫妻共有财产。
4 袁文祥律师  2011-06-10 13:41
如你所述,一般可认定为共同债务!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1-06-10 15:06
系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6 徐璐律师  2011-06-10 17:01
要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婚前买还是婚后买。
一般情况下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
可来电咨询。
7 张向锋律师  2011-06-10 22:13
1、借款写借条,合法合理,对你们的婚姻没有什么利弊。
2、可以随时要求返还。
3、婚前债务,原则应当有她一人偿还。
8 李军律师  2011-06-10 23:26
如果是借款应当归还。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