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我和我老公结婚5年,到现在都没做结婚证,生了两个女儿1个6岁,1个1岁半,现在生活不下去了,孩子怎么分,要不要去法院起诉,房子是他爸爸名字,我也没有财产,也没工作。如果我想要分大女儿可以分到吗?因为大女儿是我带大的 两个女儿都没户口,如果分一个户口怎么办,户口可以跟我吗?
2011-06-10 10:52 VwW1834(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10 11:34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只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领取结婚证而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在一起共同生活才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此之后未领结婚证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应当补领结婚证,否则双方之间按同居关系处理。
现可由一方自行主张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协商订立协议解决,就此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
现可由一方自行主张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协商订立协议解决,就此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
2 周兴芳律师 2011-06-10 15:51
如果就孩子的抚养权、共同财产等问题能协议,就协议离婚,如果不行,就只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