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构成什么罪啊?算故意伤害吗? 张在KTV玩时一伙社会上的人来到包厢找陈的麻烦,张在劝架时被打出血之后脱身,那伙人离开继续在打斗,离开时那伙人扬言到楼下叫人上来砍死我们,我们也就马上离开,在离开的楼梯里张捡了一个半截的酒瓶拿在手上作防身,张在KTV门口的马路上等车准备离开时,那伙人又从KTV冲出来说打死他们,第一个冲过来打张的人被张用瓶子伤到了手,其他5、6个人则围着张打,张在被打的时候出于保护自己不在继续受侵害的情况下把对方打伤了,之后便马上离开,事后张去自首还赔了医药费,经法医鉴定两重伤两轻伤,之后法院还是故意伤害罪判了张8年,请问这是什么性质呢?
2011-06-09 17:21 145610……(福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09 20:08
已经判了性质不是很明白了。
2 110网律师 2011-06-10 14:43
你好,据你所述法院所认定的案件定性没有错.
3 林民敬律师 2011-06-10 20:12
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