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50岁经人介绍处了一个对象处了三个月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分开 我女50岁经人介绍处了一个对象处了三个月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分开了处时候男方给我买个一个手镯一万现在分开要我还他还说不还要起诉我请问我应该把东西还给他么如果告我他有理么?
2015-10-05 20:39 ask201……(辽宁-辽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10-06 01:42
属于赠与,一般的不需要返还。
2 隋新律师 2015-10-06 11:04
你好,赠与一般的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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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双方经亲戚介绍不到10天就结婚了,后来很多小问题导致性格不合
2个回复我和他没拿结婚证,有一小孩,后来应性格不合分开,因为生小孩我生病,留下了后遗症,可不可以告他赔偿
2个回复订婚了没结婚,没领证,因为家里介绍的所以没处多久就订婚了,后来觉得两个人性格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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