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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50岁经人介绍处了一个对象处了三个月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分开
我女50岁经人介绍处了一个对象处了三个月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分开 我女50岁经人介绍处了一个对象处了三个月后来因为性格不合分开了处时候男方给我买个一个手镯一万现在分开要我还他还说不还要起诉我请问我应该把东西还给他么如果告我他有理么?
2015-10-05 20:39 ask201……(辽宁-辽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10-06 01:42
属于赠与,一般的不需要返还。
2 隋新律师  2015-10-06 11:04
你好,赠与一般的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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