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财产纠纷 有一天,快递送货上门,快递单上写着我的地址,手机和姓名,我就签收了。过了2天,突然有人打电话给我说这个东西他们送错了,需要我归还,可是东西已经被我扔掉了,现在他们上门要讨还东西怎么办,这是谁的责任?我没有买过这个东西,但是地址,姓名都是我,我没有理由不签收阿,我对此物品有所有权么?
2011-06-09 09:58 xtfllb……(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6-09 10:00
双方都有责任的
2 高永峰律师 2011-06-09 11:02
这是不当得利,你应该返还,如果造成灭失,你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06-09 21:28
要看具体是什么东西的,如果价值巨大的话,你所谓的扔掉,是无法令人采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