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和女方是未婚生育一女,因各方面原因分手,经法院判决孩子由我抚养
我和女方是未婚生育一女,因各方面原因分手,经法院判决孩子由我抚养 我和女方是未婚生育一女,因各方面原因分手,经法院判决孩子由我抚养,女方每月支付350元生活费和以后教育费的一半,可是小孩现已三岁,女方没有固定工作,决付一切费用,法院也没找到女方具体财产证明,我该怎么办
2015-10-03 21:14 ask201……(江苏)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