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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没收的私人物品不予归还
被没收的私人物品不予归还 我们住的是单位的公共宿舍,宿舍规定不准在室内做饭,不准打牌。但由于矿工上班的特殊,有时上班回来的晚,矿职工餐厅已关门,所以偶尔做一下。没收电饭锅时我在柜子中放着,并没有做,他们强制拿走,去要又不给。还有在宿舍娱乐打打麻将,并未赌博,物业在未敲门的情况下直接用钥匙开员工宿舍门,进门直接强去麻将,其中包括自己手工做的桌板也要强行拿走,怎么连私人做的东西也要拿,与其要不给.请问我该怎么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2011-06-07 16:37 黄夏(陕西-榆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07 17:01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2 康治斌律师  2011-06-07 17:1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2,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有权责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的费用;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侵权的治安保卫人员,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治安保卫人员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受单位负责人指使、胁迫的,对单位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其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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