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怎样办理离婚
怎样办理离婚 你好,我跟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有一女儿5岁,房子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总额20万,预付3.5万,其余全部贷款,男方自己交房贷2年,婚后夫妻一同把房款还上,现在房额大概40万。请问离婚女方要孩子,还能有什么补偿吗?
2011-06-06 20:52 TUE215(山东-威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何峤巍律师  2011-06-06 20:55
没有补偿。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付抚养费
2 贾金勇律师  2011-06-06 21:01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债务共担;
如果没有过错,没有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1-06-06 21:02
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2--10岁的以谁对孩子最有利为原则,所以就看你们谁最有利于孩子生活,至于你说房子的问题,婚前个人买的 婚后还款得,婚后还的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其次,就是在婚姻法里面不存在补偿的问题,只存在一方在婚姻期间有过错的,另一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请求多分。
4 110网律师  2011-06-07 16:54
你好,女方抚养孩子,男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另你可以主张对房屋共同还贷部分的分割以及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