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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与期前妻有一女儿,2000年离婚,我2007年与丈夫结婚
你好,我丈夫与期前妻有一女儿,2000年离婚,我2007年与丈夫结婚 你好,我丈夫与期前妻有一女儿,2000年离婚,我2007年与丈夫结婚,期前妻时常骚扰我的生活,抚养费我们一直正常支付,孩子上初中生活费安每月600给付高中安每月800。现在孩子上大学她妈说她没钱学费生活费都要我们承担。据我所知她月工资在3500。我该怎么办?
2015-10-01 09:48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10-01 09:56
孩子的费用,孩子的父母应当一人一半。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10-01 10:37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实在没有钱也是没有办法的。。。
3 康治斌律师  2015-10-01 12:19
上大学的费用你们也没有义务支付,只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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