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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纠纷
交通纠纷 你好:
    我朋友在2010年11月15日开车把一女青年刮倒,当时没报警、没报保险,当然我朋友是车证齐全的,住了半个月院,所有治疗、检查的费用都是我朋友交的,出院后说要找保姆,我朋友给了她1500元,年后带她检查一切很好,没有后遗症,现在她又要向我朋友要1万元,说要是不给就报警、上法院告我朋友,(她当时让写保证书,当时怕她多要钱当时用的假名字写的保证书,保证她‘住院期间’所有费用都是我们负责,我们也是照办的,)请问她这样做合理吗?????写的保证书我们做到了,请问她要告我朋友,现在担心保证书是用假名字写的需要负什么责任呢?
2011-06-12 09:20 处理纠纷(山东-临沂)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06-07 09:25
建议起初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6-06 14:00
需要赔偿对方的合理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1-06-11 08:04
只是民事赔偿
4 贾金勇律师  2011-06-12 09:24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5 李哲锋律师  2011-06-12 09:24
看是否有证据证明保证书是你给书写的。最好通过诉讼解决,接到起诉状对要赔付的数额找律师审核。
6 陈晓云律师  2011-06-12 09:27
不能拿假名字作文章。
你朋友有权拒绝其无理要求。
7 张沂峰律师  2011-06-12 13:50
建议让他起诉,走法律程序,不合理的损失坚决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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