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外国人做生意,由国内供应商把货物提供到国外,由于质量上有瑕疵 我公司与外国人做生意,由国内供应商把货物提供到国外,由于质量上有瑕疵,外国公司与我协商,要求赔偿,我可否以其提供的邮件为证据向国内供货商提供索赔?有人说外国人提供的证据要经我驻该国领事馆的同意方可作为证据,果真如此吗?
2015-09-30 08:30 ask201……(江苏-无锡)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我们公司的供应商跳过我们,直接跟客户做生意了,以前一直是三方合作的,我们可以找供应商赔偿损失吗?
5个回复外国人注册国内公司和注册国外公司在国内的办事处有何不同
1个回复我代表单位和一家供应商结算时,由于疏忽多给人打了几万元货物收条,现在人家不认账,请问我还可以要求对账
1个回复外国人在中国开公司做生意,没有注册的话,私下刻章要负什么责任?
1个回复供应商仪表出现自燃,无处检测质量,供应商反告我们不给货款!
2个回复国内公司代理国外外汇交易平台合法吗
0个回复你好,律师。我有个问题想问下。有个外国客户想通过我公司名义给他当供应商
1个回复您好 由于我是在公司签订了一份培训的合同 公司为我提供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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