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癫痫患者,男方家里嫌弃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保障我的权益? 我是一个癫痫病患者,但婚前疾病很轻,并且于两人相处期间声明,告知男方,男方表示不嫌弃,但生完小孩以后婆婆和老公开始嫌弃,而且老公也不给我一分钱生活费,并坚持要与我离婚,现在小孩16个月,由婆婆带着,因对方家里坚持离婚,并多次发生冲突,我现在决定和老公离婚,想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2011-06-05 18:19 Shary(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6月06日 09时48分
如果你的疾病在婚后有所加重,要求男方对你的医疗及休养有妥善安排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05 18:23
你可以要求对方把你病治到轻一些再离婚,或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6-05 18:27
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是平分,孩子可以由你抚养,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4 徐卫东律师 2011-06-05 18:21
最好委托律师,可以主张孩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分割
5 张 静律师 2011-06-05 18:21
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其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6 孙新律师 2011-06-05 22:03
如果现在病情较重,不宜离婚,否则影响对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病情影响认知能力的,男方是你的监护人。
如果病情影响认知能力的,男方是你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