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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转让,申请撤销,司法管辖权有无明确规定
恶意转让,申请撤销,司法管辖权有无明确规定 我是出借方,对方在异地。

借钱逾期不还,借条上注明如有纠纷,由出借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诉前保全,去异地查封财产,发现对方将名下两套房子转给了儿子和女儿。

如果诉恶意转让,申请撤销,是否可以与申请偿还的诉讼同案进行审理。

有无相关条文,关于恶意转让,申请撤销部分的管辖规定。
2011-06-05 08:39 dlcat8(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年06月05日 08时43分
1你们的约定是有效的
2可以同案审理的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电话与我
2 110网律师  2011-06-05 08:50
委托律师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1-06-05 09:09
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恶意转让财产的行为,要另案起诉的。

合同法对此有规定的。
4 陈贤良律师  2011-06-05 18:57
到房产所在地起诉要求撤销转让,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5 欧学文律师  2011-06-05 23:53
借钱未还期间恶意转移资产的,可以申请撤销,可以跟借贷纠纷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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