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有货款未收回,公司让我打欠条 我是公司的销售员,08年与大连一家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年底有13万的欠款未收回,公司以不发提成为由,逼迫我们打下了欠条,欠条的内容大体上是:因**公司与**公司的业务,欠款**,落款是我的名字。当时公司说这张欠条不作为个人欠款的依据,而且到现在为止的欠款还有8万多,而我打的欠条13万一直没给我。期间去外地要款的差旅费都是我自己出的,当时这13万欠款的提成也没发给我。现在我想辞职,如果公司拿这张欠条起诉我,他有法律依据吗?
2009-07-25 11:33 fanxin……(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25 11:52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2 凌华律师 2009-07-26 17:55
如果说清楚,有证据,应该不承担还款责任。
3 110网律师 2009-07-30 15:49
如是职务行为,则你不承担还款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