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以后新增的房改房营业税问题 您好!请问我通过中介在1月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因对方涉及公产房房产继承,卖方一直拖至5月底才拿到新房本。可我通过中介拿到新房本复印件,新本签发日期和卖方签字盖章的日期均为4月1日。如果真是4月1日下的新本,那我原本可以在4月底把产权买下来并到房管局打正式协议,完全可以避开新增的营业税,请问我是否可以依据房本上的日期,要求卖方承担营业税及相关责任?谢谢
2011-06-04 22:53 wangya……(天津-和平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6月05日 14时26分
不可以,营业税由谁承担依据你们双方合同约定。如双方未约定房证下发后必须几日内过户,下发房证后一个月办理过户手续不能视为卖方违约,卖方不会因此承担责任。另外,房产证上出证日期一般都会比房主领证日期早一些,出证后房管局根本不会第一时间通知房主领证,所以要求房主出证当天领证不大现实。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6-05 16:06
要看合同的约定。
3 孙新律师 2011-06-06 10:18
可以,卖方逾期交房,应承担你实际损失,其中包括新增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