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行为刑法修正案与刑法均规定为犯罪如何定性 刑法修正案七与司法解释都规定某一行为构成犯罪,但罪名不同,主刑上相同,在附加刑上修正案七只是说并处罚金,而司法解释则规定为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注:该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正案七颁布实施之前)我要咨询的问题是:该行为应该适用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还是适用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2011-06-04 10:42 qtg3134(河南-许昌)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04 11:52
司法解释是对法律适用的具体化,故法院在具体审判时是以刑法的规定为基本依据,以司法解释为具体依据进行判决的.对于刑法的适用,应遵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如果之前的刑法规定的刑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犯罪的,则适用之前的刑法;如果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的刑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犯罪的,则适用刑法修正案七.另外,刑法第225条修订前后都只有一个罪名,即非法经营罪.修正案七只是对该条第三项进行了修订,增加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业务也是犯罪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