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1号驾车与一电动车发生事故,前期垫付了医药费3000.二十三号到交警队签了责任认定书,提交了保险 我21号驾车与一电动车发生事故,前期垫付了医药费3000.二十三号到交警队签了责任认定书,提交了保险单,诊断报告。交警说车不能取还要等,请问合理吗。现在都十天了
2015-09-27 23:57 1443369250(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5-09-28 00:00
不合理,可以到监察大队投诉
2 韩士队律师 2015-09-28 09:15
交提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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