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和误工费该不该赔偿 你好,我家小孩三岁,被电动摩托车撞断了腿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左右,在这期间花费了两万左右,这个费用肇事方承担了,但是孩子出院后要在家里静养半年之后才能去做二次手术,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肇事方应不应该承担家长照顾孩子的误工费用,这个标准是什么。孩子好彻底之后对方该不该赔付孩子的精神损失,毕竟那么小的一个孩子要经历两次手术,而且半年多时间都要卧床打石膏固定不能走路。
2011-06-03 14:56 windyr……(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6月03日 15时13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2,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2,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03 15:02
建议划分责任后再谈赔偿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03 15:06
如果孩子需要陪护,必须有医院的陪护证明,可以由对方承担陪护费,具体标准可以按照陪护人员的工资标准支付,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6-03 15:07
这种叫护理费,肇事方应该赔偿,如果有工资证明按你的工资标准赔如果没有工资证明一般护理费按60-100元/天,应该有精神抚慰金和一定的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