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买卖, 律师你好,我是重庆人,在老家有以前的一栋宅地与2003年左右买与本村人建房,当时签定了协议,大概约束内容为除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均系我所有,其拥有使用权,现在他将部分宅基周围土地占用作为修建院坝所用.我见时已经快完工,只是默许其使用,但未签署任何纸制依据.现其称所修土地归他所有.我想问问:如有国家占用等因素,我可以享有此土地赔偿吗?他的说法(即已修建以成事实的说法)成立吗?我有权收回其它耕地的权利吗?希望各位帮助解答.(另我还拥有老宅基的房产证.)
2011-06-02 21:52 tonyjo……(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1-06-02 22:01
土地不是你所有,你只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你已卖出,不能收回
耕地是可以的
耕地是可以的
2 李树英律师 2011-06-02 22:23
农村的宅基地依法不能买卖,你们之间买卖宅基地的行为无效。你们双方都有过错,都应承担过错责任,应该恢复原状。你有权享受土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