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法院给份对方提供材料的复印件,法院不给,怎么办? 劳动仲裁书以生效,去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却不给执行,说对方出示新的材料认为劳动部门发的开庭通知书的时候名字写错了存在错误,但我认为对方出示的材料是伪造的,并要求阅卷复印一份,法院却以现在还在审查期间文件属于不能公开的文件不给看,也不给复印,这样合法吗?我现在有没有权利看劳动部门发的通知书?找谁能解决这问题?
2011-06-02 20:46 李雯(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2011-06-02 20:59
可以直接委托律师介入。
2 常路律师 2011-06-02 21:03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
3 徐卫东律师 2011-06-02 21:04
不合法,你可以申诉或委托律师
4 丁胜律师 2011-06-02 21:29
律师有权阅卷。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5 孙新律师 2011-06-03 09:47
可以委托律师阅卷,提供法律帮助。
6 李建成律师 2011-06-03 10:05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7 赵江涛律师 2011-06-03 11:30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8 祝永根律师 2011-06-03 12:28
你好!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