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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在泰州海陵区(我户籍泰州市姜堰区)买了朋友一套, 有村镇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
13年在泰州海陵区(我户籍泰州市姜堰区)买了朋友一套, 有村镇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 13年在泰州海陵区(我户籍泰州市姜堰区)买了朋友一套, 有村镇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到现在房子还一直是朋友的名字,请问这样的情况能过户或者去公正有法律效力吗?
2015-09-25 12:08 ask201……(江苏-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5-09-25 12:20
这种买卖法律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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