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下进行案例分析! 被告人丁三,男,18岁,中学生。2008年8月20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丁三到其同学赵文(女,时年17岁)家中写作业,趁赵不备,用事先准备的绳子猛勒赵的脖子,致赵昏迷后实行强奸。在行奸过程中,赵文苏醒并极力反抗,被告人丁三即用双手猛掐赵的脖子,致赵窒息死亡。被告人丁三先将赵的尸体藏入大衣柜中,然后打开赵家液化气阀门,点燃一支香烟,企图引起爆炸焚尸灭迹,最后逃离现场。
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前,合议庭有两名成员认为,此案手段残忍,社会上影响较大,被告人丁三此次犯罪,是由于看黄色录像所致,该案对群众特别是对中学生有较大的教育意义,应当公开审判。丁三所在的学校也要求让丁三同班同学到庭旁听,以便进行一次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该合议庭的审判长认为,本案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宜公开审理。但是,由于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最后,决定在有限范围内公开审理。
请问:
(1)本案在审判原则和程序上有何错误?
(2)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希望能具体阐述 谢谢 越详尽越好!!!
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前,合议庭有两名成员认为,此案手段残忍,社会上影响较大,被告人丁三此次犯罪,是由于看黄色录像所致,该案对群众特别是对中学生有较大的教育意义,应当公开审判。丁三所在的学校也要求让丁三同班同学到庭旁听,以便进行一次活生生的法制教育。该合议庭的审判长认为,本案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宜公开审理。但是,由于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最后,决定在有限范围内公开审理。
请问:
(1)本案在审判原则和程序上有何错误?
(2)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希望能具体阐述 谢谢 越详尽越好!!!
2008-10-01 21:17 veaens(福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0-01 23:46
法院是依职权作出的决定,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2 110网律师 2008-10-01 23:33
你好:法院做法没问题,很可能判处死刑。
3 110网律师 2008-10-02 07:52
不应该公开审判 牵扯到个人隐私
4 孙新律师 2008-10-02 10:47
在是否公开审理的程序上不存在问题。
5 陈新明律师 2008-10-08 11:31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