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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政府机关上班,前几年是与单位每二年签合同,后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每二年签合同
我在政府机关上班,前几年是与单位每二年签合同,后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每二年签合同 我在政府机关上班,前几年是与单位每二年签合同,后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每二年签合同,现在单位减人,我已上班十五年,如何结算?
2015-09-25 08:35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武昌陈哲律师  2015-09-25 08:56
违法解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2 杜红涛律师  2015-09-25 09:36
您好,具体怎么减人
3 王宇航律师  2015-09-25 09:39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
4 110网律师  2015-09-25 09:40
要看你跟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才能确定
5 彭功平律师  2015-09-25 09:4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如果单位无故解聘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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