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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农村信用社贷了两万块钱,被我二舅和当时给办贷款的工作人员给挪用了
我在农村信用社贷了两万块钱,被我二舅和当时给办贷款的工作人员给挪用了 您好,我去年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农村信用社贷了两万,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冒充我的签字,被我二舅和当时给我办贷款的工作人员给挪用了,不知道做了什么,我想把贷款追回,请问我该咋办,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吗,我能把贷款追回吗?谢谢急急急
2009-07-24 10:20 滕原吉祥(黑龙江-大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7-24 10:29
如果你实际上没有拿两万,相关的签字不是你的话,你不必承担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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