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家庭内部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兄妹四人,父母双亡,留下一处房产,没有遗嘱,应作为法定继承处理。为简化公证程序,将拟订一份协议书,其中写明将房产假定由其中一人继承并负责办理房屋过户、卖出等一系列手续,而另三人须写放弃声明,而实际上待房屋卖出后根据协议所规定的份额,由四人分割卖房所得。请问这份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应该怎么做?
2011-06-01 21:58 mfH499(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2011-06-01 22:00
您好,有法律效力,建议委托律师起草,
2 孙新律师 2011-06-01 22:01
必须办理继承权证明公证,然后办理转到一人名下的过户手续,最后由该人卖出,再四人分割卖房款
3 孙新律师 2011-06-01 22:12
你好,只要自愿签订且内容不违法,就有效,但是如果想过户,房管局那可能要求比较高
4 李同红律师 2011-06-01 22:26
双方达成协议且不违法。
5 赵江涛律师 2011-06-01 23:01
具有法律效力
6 陈晓云律师 2011-06-01 23:31
协议与真实目的相悖,不建议这样做。
不如达成协议,各自继承多少,并一致同意出售,再按继承比例分售房款。
不如达成协议,各自继承多少,并一致同意出售,再按继承比例分售房款。
7 谷友军律师 2011-06-02 07:29
具体有法律效力。
8 李建成律师 2011-06-02 10:10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