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电话记录在法庭上面的证据算足吗? 老公有小三,但是不住在一起,小三出国了,但是我查到老公号码和她经常联系,还电话记录,而且小三的号码用了身份证登记的,这样的证据对我有效吗?可以告他们两个重婚吗?还是只能告老公重婚。
2011-06-01 18:38 乐乐110(湖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1-06-02 01:03
你老公不构成重婚。
其次,依我国证据规则,你现在掌握的证据的证明力不是很充分。
其次,依我国证据规则,你现在掌握的证据的证明力不是很充分。
2 张 静律师 2011-06-01 18:40
你老公没有和她登记结婚,不能够告你老公重婚。
3 110网律师 2011-06-01 18:50
首先,你老公不构成重婚。
其次,依我国证据规则,你现在掌握的证据的证明力不是很充分。
其次,依我国证据规则,你现在掌握的证据的证明力不是很充分。
4 110网律师 2011-06-01 19:36
你至多证明你老公与她人有染,只能说明你老公有一定的过错。不能告重婚,也不能认为你老公有重大过错。
5 110网律师 2011-06-02 10:20
1.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只有具备上述两条情形之一的才可构成重婚罪.根据你说的情况,并不构成重婚罪.
你手上的证据并不是十分充分,法院一般是很难支持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只有具备上述两条情形之一的才可构成重婚罪.根据你说的情况,并不构成重婚罪.
你手上的证据并不是十分充分,法院一般是很难支持的.
6 110网律师 2011-06-02 10:29
不能算重婚。小三只能受到道德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