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时房屋是否确认为共同财产,是否有权进行处置
离婚时房屋是否确认为共同财产,是否有权进行处置 男方与女方于二十年前结婚,婚后住男方父母的房屋中的一处。男方父母的房屋于十年前被拆迁,分为三套,其中一套男方父母居住,一套该夫妻居住,另外一套男方弟弟居住。出于尊重老人的相想法,三套房屋均以男方父母的名义登记。去年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孩子不满18周岁,申请离婚,男方坚持女方没有权利分房,女方则意见相反,请问,该案中房屋是否属于夫妻二人财产,女方有权利参与处置?
2011-06-01 10:06 pPs1180(广东-湛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6-01 10:16
这个事女方要举出相关的证据,否则对其不利的。有不明之处可电话与我联系!
2 陈晓云律师  2011-06-01 10:35
在未重新确权之前,房屋均为男方父母的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1-06-01 11:13
如为父母的就没有
相关法律问题